第71章 (11)
十一
律师没有按照次序,立即接见了聂赫留朵夫,并且立即就谈起敏绍夫母子一案。他已经看过案卷,对于他们毫无根据地遭到控告感到愤慨。
“这案子真令人气愤,”他说,“很可能,火是房主自己放的,为的是要捞一笔保险费。不过,问题在于敏绍夫母子的罪行没有得到证实。一点罪证也没有。这是因为侦查官特别卖劲,副检察官过分粗心。这个案子只要不是在县里,而是在这里审理,我担保能赢,而且我不要任何报酬。好,再谈谈另一宗案子。菲道霞·比留科娃的御状已经写好,您要是上彼得堡去,就随身带着,亲自递上去,再找人求求情。要不然上面不过向司法部查问一下,司法部再敷衍塞责地回答一下,好把事情了结,也就是不管,这样就毫无结果了。所以您要想方设法把案子弄到最高层。”
“弄到皇上手里吗?”聂赫留朵夫问道。
律师笑起来。
“那是最最高、高到顶的一级。我说的最高层指的是上诉委员会的秘书长或者委员长。那么,没有别的事了吧?”
“不,还有一些教派教徒给我写了一封信,”聂赫留朵夫说着,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,“如果他们写的都是实情,这可真是一件怪事。我今天一定要想办法见见他们,了解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儿。”
“我看,您变成漏斗或者瓶口了,监狱里的冤案都要从您这儿流出来啦,”律师笑着说,“冤案可是太多了,您管不了。”
“不,这可是一件怪事呀。”聂赫留朵夫说过这话,便把这宗案子的实情简要地说了说。有一个村子里的人聚在一起读《福音书》,有一个当官的来把他们赶散了。下一个礼拜天他们又聚在一起,当官的就派了警察,写了公文,把他们送交法院。法院侦查官审问了他们,副检察官写了起诉书,高等法院批准起诉,就把他们送交法庭受审。副检察官对他们起诉,桌上放着物证——《福音书》,于是他们被判处流放。“这事真是骇人听闻,”聂赫留朵夫说,“难道真有这种事儿?”
“您究竟觉得哪一方面奇怪?”
“这事儿处处都奇怪。比如,警察奉命办事,我是理解的,可是写起诉书的是副检察官,他总是有知识的人呀。”